本报讯 10月21日,绍兴市国资监管局向市直国有企业委派了7名财务总监。 借鉴国际经验,绍兴市从2000年开始探索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,今年该市国资监管局成立后,专门组建了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,并遴选了7名财务总监,分别委派到黄酒集团、震元集团等国有企业。 绍兴市副市长俞永谷介绍说,委派财务总监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,财务总监将努力促进国企财务工作规范化,通过财务分析,帮助国企经营者提高科学决策水平。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将做到“到位而不越位,参与而不干预,独立而不孤立”。(裘浙锋)